4.30.2013

How to Forget Someone

原本今天要寫的是我的網上交友經歷和感想(真是「經驗豐富」-_-),
卻發現自己的心思意念還沒離開他,根本沒心情去想別的。
想過不如今天休息一天,因為真的沒心情去寫點什麼,
但當想起我昨天才作出「每日一篇」這個立志......
如果在第二天便放棄計劃,實在太丟臉!
要 堅 持!

很多人都嘗試過很想把一個人徹底忘掉的滋味,
我嘗過兩次。
主要是因為這些該被忘掉的人在嚴重地影響我的心情,
甚至影響我的日常工作程序。

怎麼才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最輕鬆地忘記一個人?

1) 靠另一個人的幫忙
這當然是最差的方法,因為這方法對那個被視為「救生圈」的人很不公平,
但諷刺的是,這的確是個有效又最「無痛」的辦法。
有時候,我想不通分手後在短期內跟另一人在一起,算不算是一種「罪」,
因為這個新的情人多少也有被利用來幫助我把舊情人忘掉,
新的感情剛開始時,少不免會在情人身邊,想起那個我曾經愛的人。

2) 把屬於那個人的東西從我的世界中拿走
這件事對我來說是個艱巨的任務,凡遇到可以恨恨地把一切舊信息刪走,舊信物丟掉的人,
我也打從心底佩服她!
我這個人對事物太有感情(不是讚美自己-_-),
這可能是因為我習慣手作很多卡,小禮物來送人(DIY^^)。
我很理解一份DIY的小心意,需要花多少心思和時間來製作。
所以每當收到某人付出汗水為我做的禮物,我也會把它們當作寶物般珍藏。
然而,當這份曾經對我來說是無比珍貴的禮物的製作人對我再不重要時,
我仍不捨得把這些東西丟棄。

情信也一樣。
和我最要好的朋友都知道,我喜歡寫信,喜歡讓別人在信箱裡掏出我的信時感到驚喜。
但收信者永遠不會了解,一封他們用數分鐘便讀完的信,是需要花了多少時間去寫。
我清楚,因為我永遠是那個別人寫信給我,我馬上便回信的人;和那個「最後寄信」的人(即是說每次跟筆友停止通信,也是因為他/她沒再回信給我,而不是我沒回他/她 -_-)
感情完結後,我看到一疊厚厚的情書,
信中字裡行間記錄了當時熱戀的狀態,情話雖然還是甜美,但愛已經離開了。
那這些信可以給丟掉了嗎?
我卻捨不得,覺得它們還有被愛惜的價值。

其實不棄置屬於舊情人的東西是不對嗎?
我認識有些朋友不喜歡情人還收藏著屬於舊愛的物品(老實說,我也有點不喜歡-_-),
但我卻明白他們想收藏著那些東西的原因。
即使永遠不會再重讀那些信,它們的存在讓我感到完整的自己。

還有便是合照和信息!
沒多久以前,我看了一段教別人怎樣放下已故感情的短片,
只其中一個「步驟」,是刪去所有跟舊情人有關的照片和信息。
我看著影片中的女主角一臉冷靜地用滑鼠指標按一按貯存著過千張照片的電腦檔案,
再輕鬆地在鍵盤上按"delete",完成!
我心裡不禁驚嘆一聲,為這個女子對回憶完全不留戀的豪爽感到驚訝。
對我而言,所有舊的東西是我的過去,即是它們是我的一部份,
雖然把它們丟棄了不會對我有什麼影響,但我就是不忍心親手把它們刪去!
(我知道因為我的手機偶爾會自動替我刪掉照片和信息!!
每當這種不幸事情發生時,我的第一個反應是心痛,
但過了幾天,我便不再懷念那些回憶碎片了)

3) 時間
是那句最多人懂說的「時間會沖淡一切」。
有效,但令人受盡折磨的方法。
無奈地,當方法1)2)用不著的時候,我便只可以求時間來幫我一把。
但當時間的威力還未奏效時,我仍然會像現在一樣,不斷尋別的妙法。
其實根本沒別的方法。

愛上一個人,可以是在十秒間發生的事;
忘記一個人,可以是......(世界紀錄是多久?我先說我的紀錄吧)用上一年時間的事。
(如果覺得一年不夠久的話,不要恥笑我-_-)
這是多麼不合理!
愛戀就是從沒合理過,但我們都花盡力氣為要得到它。

看過一個MV,其中旁白說過句好像很有意思的話:
「如果你在網絡搜尋器中搜尋"how to forget someone", 當你輸入至"how to for"時,搜索器會建議你搜查"how to forgive myself"。」
我用了數分鐘時間去證實這件事是MV編劇創作出來的, (我是否太無聊-_-)
但我也想一想,「忘記別人」跟「原諒自己」真的有關係嗎?
我倒覺得,要「忘記別人」,是先要「原諒那個人」。
至少,這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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